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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工友獎懲案件建議表

一、各單位如擬辦理敘獎,請填寫敘獎建議表。
二、依本校工友獎懲要點第4點略以,除辦理本職業務屬一般圓滿達成任務或辦理本職以外之工作已領取津貼、加班費、工作酬勞或已申請補休等不予敘獎,申請時應說明具體優良事蹟、貢獻程度、參與人員及擬敘獎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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