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例休日調整注意事項:
(檔案在文末下載):
一、共通性原則:
本校以每週六為休息日、每週日為例假日為原則。
二、例休調整:
1.針對各單位異於本校訂定之一例一休原則者,作法如下:針對每年例行性活動,各單位請於新年度開始前將申請書及排班表送達人事室,人事室於每次舉辦勞資會議前一個月通知各單位本次勞資會議之預定時間,並請各單位於當次通知之截止日前,針對未來一個月內尚有異於本校訂定之一例一休原則者提出申請,人事室將於該次會議中進行核備及追認。
2.異動涉及全校校約用同仁,需事先提勞資會議討論通過方可調整。通過後,當事人與主管仍須簽署例休調整申請書及提供當月排班表。
3.個別同仁臨時活動(當周調整例休),請填寫例休調整申請書即可,不可跨月申請。
三、特殊性任務-四週變形工時:
1.本同仁須於某月週六、週日頻繁出勤者,導致無法符合上開,應上簽以四週變形工時處理,如校慶月、畢典月、梅竹賽月等。
2.程序
(1). 於勞資會議提案並通過。
四週變形工時須遵守原則係,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每兩週須排定2日例假日,即連續工作不得超過12日,每四週例假日連同休息日至少8日:
例假日調移應以每兩週為單位,每兩週至少須有2日例假日。
休息日調移以單週為原則,如遇有調移困難,最遲應於四週週期內完成休息日調移,即每4週例假日連同休息日至少8日。
(2). 經勞資協商,當事人與主管須簽署例休調整申請書及提供當月排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