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同仁如有眷屬欲報名,請填妥招生報名表格及備妥相關文件,並繳工本費每人新臺幣230元,於本(109)年5月20日(星期三)前送人事室
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二、前開報名須繳交家長在職證明書正本,證明書開立日期須在109年5月1日(含)以後方為有效。
三、本案應屆畢業生報名方式,除人事室代辦之集體報名者外,亦可由個人親自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或以同等學 力報考者採個別報名,請直接
向實驗高中報名,同仁如未能於5月20日(星期三)前將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者,請自行線上辦理報名。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人事室三組承辦:張麗雯 分機31322 E-mail : liwen.chang@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