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該如何請假OR申請居家辦公
各單位應掌握所屬員工健康情形並
排定職務代理名冊,盤點核心及可暫緩辦理業務
,並區分「急迫性」、「非急迫性但仍需辦理之業務」及「非急迫性得暫緩辦理之業務」等業務性質。(相關盤點表單,請至人事室網頁/防疫專區下載:
https://person.site.nthu.edu.tw/p/405-1066-228186,c18254.php?Lang=zh-tw
)
如與確診者有接觸史,或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COVID-19症狀或類流感症狀,請儘速就醫或篩檢,不要到辦公室上班。並請同仁以休假、病假及加班補休等方式辦理;或視業務性質、資(通)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情形申請居家辦公。
自
112年8月15日
起
之請假規定:參考本校教職員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給假規定
★
確診者: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以申請居家辦公為原則,
最多可連續申請
5
日(含發病日或採檢日)
,若無法居家辦公
,亦可申請病假、特休或補休等假別。
申請居家辦公請檢附【標示
姓名及快篩日期
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併同本人健保卡
之照片】。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本人確診請「公假」:請檢附醫師診斷證明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請假。
居家辦公申請方式,請同仁填具「國立清華大學因應疫情實施居家辦公申請表」,並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定後,送人事室備查。
後續辦公方式與差勤管理,將配合教育部等相關指引做滾動式修正。
教職員工生出國:
請各單位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內部人力運用,並依本校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
。
國立清華大學教職員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給假規定1120815.pdf
國立清華大學因應疫情實施居家辦公申請表1120815.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