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師兼職申請流程
依教育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10點略以,教師兼職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書面核准。
本校教師兼職申請應事先由兼職機關(構)來函或由教師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路徑:校務資訊系統/人事業務系統/教師兼職)送出兼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