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1年1月1起調整為14%

茲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釐訂公告,自111年1月1日起調整為14%,因 111年度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尚未確定,爰「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暫按107年1月1日 生效之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辦理修正,自111年1月1日起依前開對照表標準辦理每月退撫基金費用繳納事宜。又111年度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如經主管機關調整,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再行配合修正上開對照表,並另函通知及於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