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助理等職稱,屬專題計畫約用人員。專題計畫人員表單請點此
本校"校聘人員(類別)"規定與職稱如下
《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
第二條
約用人員依管理與敘薪方式之不同,區分為校聘人員與專題計畫約用人員二類。
第五條
校聘人員,分約僱管理員、行政人員、技術人員、諮商人員及
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經校長核准之職稱等五類。
行政人員之職稱:行政組員、助理管理師、副管理師、管理師、高級管理師。
技術人員之職稱:技術組員、助理工程師、副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約用諮商人員之職稱,得視業務需要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