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延攬之女性博士級研究人員得因生產或照顧家庭所需,採遠距方式在家工作

  1. 依「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申請機構與受延攬人雙方應簽訂契約約定受延攬人服務期間之各項權利義務、差假管理及工作內容等項目;受延攬人應專任於延攬事由之職務,並由申請機構負管理之責。基此,受延攬人在符合延攬事由下,如採實體、遠距或結合兩者之方式工作,應由雙方約定之。
  2. 本校博士級研究人員差勤管理,原則由計畫主持人依計畫研究需求,逕與當事人協商工時及管理方式。如本校女性博士級研究人員因生產或照顧家庭所需,申請採遠距方式在家工作,請各單位計畫主持人就權責與當事人逕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