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相關處理原則,學生兼任助理分流為"獎助生"、"兼任助理"二類
詳細圖文版請參考附件
一、校務資訊系統建檔-取號(人事編號)—準備5項資料:請先至衛保組繳交體檢報告-->資料(1)-(4)再送人事室審核-->通知審核完成。
(1)個人資料表(校務資訊系統產出)
(2)具結書(校務資訊系統產出)
(3)在學證明(外校生提供)
(4)須檢附原就讀學校同意書[可參考下方附件](外校生提供)
(5)體檢報告:請逕提供予本校衛保組,聯絡方式:侯國代護理師(分機43095)
二、助理登錄系統-->聘任建檔-->上傳:獎助生(學習型)之學習計劃書/兼任助理(勞雇型)之契約書-->計畫主持人審核通過-->人事室審核完成
聘用校外學生程序 ~~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