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校聘人員升級注意事項
114年度升級作業注意事項,繳交資料方式如下:
升級申請表、職務歷練檢核表暨推薦事蹟表(以上紙本請繳交至人事室三組
一、升級申請表,表單內申請人、單位主管及一級單位主管須簽章。
二、升級申請表「團隊和諧協調溝通發展潛能」項目分數,如單位主管評分9分以上者,須附具【推薦事蹟表】(如頁3),載明具體事蹟。
三、申請表「自評分數-佐證文件」電子檔與「本校貢獻助審資料」電子檔,請於期限內上傳至指定頁面:https://reurl.cc/KQyQAe,如未完成者,視為缺件。說明如下:
(一)【自評分數之佐證文件】pdf電子檔案,請上傳至指定頁面(不須提供紙本):
1、包含學歷影本、考核通知書影本、獎懲令影本、績優人員獎狀影本、職務歷練檢核表及相關附件:如英檢證明(證書)影本等。有關考核通知書、獎懲令、績優人員獎狀等正本如遺失可否再申辦等疑問,請逕洽人事室二組業務承辦同仁。
2、獎懲令常為多人一令,為避免審核不清楚,請將同一份獎懲令之資料完整掃描上傳至資料庫,勿僅掃描只有申請人之頁面。
3、提醒:「職務歷練」項目之申請:
(1)曾經本校核定於一級單位內部輪調(輪調1次採計0.5分)或跨一級單位輪調(輪調1次採計1分),請填送「職務歷練項目檢核表」(填寫「具本校輪調經歷」欄位)並檢附證明如助審資料,併附於自評分數之作證文件pdf檔案後方。
(2)以領有專業津貼之受考人因工作具專業性而無法實施輪調擬提約評會審議者,請填送「職務歷練項目檢核表」(填寫「未具本校輪調經歷」欄位)並請將相關說明資料,併附於自評分數之作證文件pdf檔案後方。
(二)【本校貢獻助審資料】pdf電子檔案,請上傳至指定頁面 (不須提供紙本):
援例統一為A4格式、內容以橫式繕打,總張數以5張為限(含封面之正反面頁數合計不過10頁)。
四、升級申請表、職務歷練檢核表、推薦事蹟表,以上紙本表件請於截止日114年2月3日(一)前送達人事室,電子檔案亦請於上開截止日前上傳完竣,逾時不候。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人事室三組羅小姐(分機31371),電子郵件:pwlo@mx.nthu.edu.tw,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