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辦 事 項 | 辦理時限 | 繳交資料及證件 | 說 明 |
一、到職通知單。 | 報到當日至報到後一週內。
|
1.離職證明書(含所有公職之離 職證書)。 2.學歷(大專以上) 證件正本(驗 後發還)。 3.考試及格證書正 本(驗後發 還)。 4.全戶戶口名簿影 本二份。 5.原服務機關轉出之個人基本 資料 磁碟片。
|
1.報到當日請向人事室領
取出勤卡。 2.本校交通銀行開戶請準備二吋 照片一張製作 清華智慧卡,約三星 期後製 妥。 3.每月薪資逕撥交通銀行帳號,優惠儲款每人每 月最高一萬元正。 4.履歷表請加貼相片並簽章。 5.各種表件填寫如有疑問,請洽詢承辦人。
|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 |||
三、保險要(承)保名冊。 | |||
四、全民健保申請表。 | |||
五、福利互助卡二份。 | |||
六、居住房屋狀況調查表。 | |||
七、薪資所得受領人扶養親
屬申請表(總務處出納 組)。 |
|||
八、公務人員(國籍)具結
書。 |
|||
九、清華智慧卡申請書及印
鑑卡(本校交通銀行)。 |
|||
十、交通費申請書(總務處事
務組)。 |
辭職、調職事先應辦妥手續。 | 職員辭職或請求調職須於一個月前提出辭呈或經調職單位來函商調,簽請校長核准始能解除職務。 | ||
交 代 程 序 |
洽 辦 單 位 |
說 明 |
|
一、 | 領取職技人員離職通知單。 | 人事室 | 按表列程序至各有關單位承辦人員辦理手續。 |
二、 | 業務移交 | 離職單位 | 離職人員應於離職前,將經辦業務及經管財產交代清楚。 |
三、 | 檔案歸還 | 總務處文書組 | 洪先生分機1360 |
四、 | 繳回預領薪資 | 總務處出納組 | 季小姐分機1361 |
五、 | 辦妥輔購住宅貸款歸還移轉手續 | 總務處事務組 | 葉先生分機1372 |
六、 | 繳回借用宿舍財產移轉手續 | 總務處保管組 | 楊小姐,張、葉先生分機1350 |
七、 | 辦理醫藥扣繳事宜 | 學務處醫務室 | 陳小姐分機1051 |
八、 | 歸還借閱圖書 | 圖書館 | 借還書櫃台分機2996 |
九、 | e-mail帳號停止使用 | 計通中心 | 二樓諮詢室分機1000 |
十、 | 歸還運動器材 | 體育室 | 邱先生4618 |
十一、 | 確認應收回款項均已收回 | 會計室 | 歲計組、綜核組、會計組 |
十二、 | 辦理員工生消費合作社退社 | 員工生消費合作社 | 小吃部合作社黃小姐分機6722 |
十三、 | 繳回清華智慧卡 | 本校交通銀行 | 本校交銀分機5296 |
十四、 | 繳回職技人員出勤卡、職名章、公健保費、退撫基金 | 人事室 | 張小姐分機1315 |
十五、 | 領取離職證明書 | 人事室 | 張小姐分機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