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校聘人員升級注意事項
115年度升級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一、升級作業以全校統一方式辦理,各單位推薦之候選人須經各一級單位會議審議通過,各一級單位不論是否推薦人選,仍須填送
「薦送回覆表」。
二、本次升級作業採線上登入升級系統(於114年12月1日正式上線)辦理,請被推薦之候選人依限填報相關資料(升級系統路徑:校務資訊系統>人事業務系統>升級系統。)
三、紙本繳送人事室三組:
(一)升級申請表:表單內申請人、單位主管及一級單位主管須簽章。
(二)推薦事蹟表:「團隊和諧協調溝通發展潛能」項目分數,如單位主管評分9分以上者,須附具【推薦事蹟表】,載明具體事蹟。
四、提醒:
(一)「職務歷練」項目之申請:以領有專業津貼之受考人因工作具專業性而無法實施輪調擬提校聘人員評委會審議者,
請填送「職務歷練檢核表」(填寫「未具本校輪調經歷」欄位)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後,彙整成1個pdf檔上傳升級系統。
(二)【本校貢獻助審資料】pdf檔上傳格式:援例統一為A4格式、內容以橫式繕打,總張數以5張為限(含封面之正反面頁數合計不過10頁)。
(三)升級案候選人繳件暨檔案上傳截止日皆為115年1月30日(星期五),請各單位推薦之候選人依限填報相關資料,並將「申請表」及
「推薦事蹟表」紙本送達人事室(有關升級系統操作手冊,詳如附件)。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人事室三組羅小姐(分機31371),電子郵件:pwlo@mx.nthu.edu.tw,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