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
依序參照處理表上由左至右簽核,分別為【單位承辦人】→【單位主持人】→【單位主管】→【人事室一組承辦人→人事室三組承辦人→人事室主管】→【主計室承辦人→會計室主管】→【研發處或秘書處】。
其中,單位主持人與單位主管可視情形調整簽核位置。
屬於校控經費者由秘書處簽核,泛屬於計畫類經費由研發處簽核。
所有簽核完畢的處理表正本皆須送回人事室,才算完成核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