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9:已送出待簽核的處理表如何修改內容?(Keyword:處理表修改)

A09:

首先,先確認所需更改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並與已簽核的主管或單位再次確認。

若修正幅度不及於擴增審查筆數或不連續聘期等問題,可直接對紙本處理表做修正,並於修改處核章以示負責。

若修正幅度過大,建議原處理表作廢或某員待審資料畫線刪除並補章,再重新檢送更正後的處理表。

以上紙本修正部分,請連同系統待審資料作更正

有關系統待審資料的修正方式,目前僅提供先刪除錯誤資料再重新建置的修改方式

單位欲刪除處理表待審資料,【人事業務系統/助理計劃薪資作業/參與計畫人員維護/審核中處理表】找到該筆資料並刪除待審資料;另如【調整薪資】或【調整日期】等調整類別,需經過條件篩選後,下方始得顯示該類待審資料。

如果已送出未完成簽核之處理表有疑義,需暫緩執行者,建議先刪除原申請的待審資料,屆時人事室收到最後簽核完成之處理表,於系統審核時查無資料,隨即會通知單位確認狀況或直接退回單位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