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0:已送簽的處理表確定作廢時,該如何辦理?(Keyword:處理表作廢)

A10:

如若已完成簽核且系統審核通過者,請單位依循人員處理表【計畫人員取消聘用】作業辦理,並確保於當月關帳日前辦理且系統審核通過後完成。

若系統審核尚未通過,建議單位先自行刪除系統待審資料,人事室收件後查無資料將退回單位再確認,聘用單位可循簽核流程尋回紙本處理表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