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勞健保費-個人負擔暨雇主負擔計算說明

 
項目
 
保費查詢及計算
(每月均以30作為基數,不論大小月;勞保按日計算, 健保按月計算)
 
對照表
 
/健保聘期
計算方式
例如:108.01.05~108.12.24
 
前破月天數
期間月份
後破月天數
說明
1/5起聘
30-4(未聘天數)=26
2月至11
12/24
12/112/24
勞保
26
10
24
健保
破月轉入
當月按月計算
10
破月轉出
當月不計算
備註:
(1)   前破月:指起聘月不滿整月。
(2)   期間整月:指完整的月份數。
(3)   後破月:指最後一個月不滿整月。
/保費
計算方式
例如:聘期108.01.05~108.12.24
前破月天數
期間月份
後破月天數
勞保
(勞保費/30)*
前破月天數
勞保費*期間月份
(勞保費/30)*
後破月天數
健保
破月轉入
健保費當月按月計算
健保費*期間月份
破月轉出
健保費當月不計算
勞保注意事項
 
(整月保費 ÷30 )×加保日數。
(2月只有28天,但於228日加保者,當月份仍要計收3天保費。)
 
一、保險對象同月僅一單位有投保(轉入)紀錄,無退保(轉出)紀錄,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二、保險對象全月在保,當月最末日轉出,由健保署核定為次月1日生效,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三、保險對象同月僅一單位非於當月最末日有轉出紀錄,不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保險對象轉出後,應改以其他適法身分投保,並請注意投(退)保日期之銜接,以該月最末日所屬之投保單位計收全月保險費。

四、保險對象同一月份中有多次投保、轉出紀錄者,以當月最末日在保之投保單位計收保險對象全月保險費。惟當月辦理退保者(死亡、除籍、失蹤滿6個月等),當月不計收保險費。

實例

Q1:甲員108/12/13到職加保,於同月20日離職,則108年12月健保保費如何計繳?

甲員108 年12 月最末日未在學校上班,故學校不需計繳甲員108年12 月保險費。

更多案例,請參閱健保局網頁:健保局實例QA(<--可連結)

外籍人士勞保保費
外國人(非外配)勞保費請自行扣除就業保險費之金額
例如:
單位負擔-->第22級數勞保費$2,350-307就業保險費=$2,043
個人負擔-->第22級數勞保費$659-88就業保險費=$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