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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生消費合作社相關表單下載

一、 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業經新竹市政府於103年7月24日公告註銷,並經市府核准清算登記;當時已離退尚未領取退股金者,每人退還新台幣300元。

二、 申領員生消費合作社退股金流程如下:
(一) 請填寫退股金申請書,親送人事室或郵寄辦理皆可。
(二) 可親領退股金或提供存簿影本,由人事室扣除匯費30元後匯入指定戶頭。(若匯入非本人戶頭,須提供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三、 本案退股金請求權時效,依民法125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請轉達社員儘速撥冗至本校人事室辦理。
四、 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承辦人游婷婷小姐(03-5715131分機3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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