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延長工時總量管制
一、本校(登錄)約定延長工時為起迄日為109/2/20~109/5/19、
下一週期可提出延長工時申請之週期分別為109/5/20~109/8/19、109/8/20~109/11/19、109/11/20~110/02/19。
二、「延長工時總量管制」須於事實發生日前至勞動部「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登錄,
爰校內單位如因業務需要,請至遲於本校週期 3日前 (詳下表)向人事室提出申請,俾完備相關行政程序。
週期 | 申請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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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20-109/5/19 | ||
109/5/20-109/8/19 | 109/5/15(五),5/17為周日四,遇假日請提前作業 | |
109/8/20-109/11/19 | 109/8/17(一) | |
109/11/20-110/2/19 | 109/11/17(二) |
三、申請書(如下附件),敘明「申請原因」,經申請人簽名與單位主管簽核後,逕送至人事室三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