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辦理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徵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按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及中央選舉委員會107年7月27日中選人字第1070023839號函說明五(三)略以:「…未經學校推薦而逕行參與選務工作及經政黨自行推薦參與選務工作,如曾於事前向服務機關(學校)報備有案者,得依規定准予補假。」如未經本校推薦而逕行參與選務工作者,請事先專案簽准,副知人事室辦理補假設定。如需公假參與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請逕至差勤系統,以講習函與派令為附件,申請公假。
*欲報名人員請填寫附件經單位主管核章紙本送人事室彙辦、電子檔mail至承辦人信箱:lai_sw@mx.nthu.edu.tw,並於115年5月21日前送人事室彙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