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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

一、依本校108年2月27日清人字第1089001321號 書函暨教育部107年11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41015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為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生受教權益,防範契約進用人員有不適任情事,特訂定旨揭注意事項,檢送教育部原函影本、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及Q&A及查閱所需參考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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