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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幼兒園減少招生人數說明

一、立法院於111年5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曾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盡快針對降低師生比做出配套措施。教育部爰於112年1月31日宣布調降幼兒園師生比為1比12;112年3月3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與全國各幼兒園負責人開會表示,112學年度幼兒園師生比由1比15調整為1比12,建議各幼兒園因應措施為增加教師數或減少招生人數。

二、本校幼兒園業經國教署核定為2班60人,每班空間依法為30平方公尺,2班共需60平方公尺;經本次師生比調整後,如仍維持60人,則應增為3班,共需90平方公尺。惟目前本校幼兒園各項空間建置(包含教室、辦公室、保健室、廚房、廁所等)皆依2班60人規劃設計,已無多餘室內空間可再增置一班

三、經與國教署確認,預計112學年度開園之幼兒園,考量教學空間相關工程正在進行或已完工,如因本次修法新增班級,則需重新規劃增加教學空間,各項工程證照亦須重行申請,勢必將使刻正進行之工程延宕,恐無法於112學年度順利開園,爰建議渠等幼兒園應以減招學生為原則。後經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於幼兒園現場會勘後,其表示為順利於112學年度開園,並考量幼兒園教學品質與安全,亦建議本校幼兒園減招學生,由60人改為48人以為因應,爰修正本次招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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