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專任人員:
本校新進專任教職技警人員、專任契約進用人員於報到時,請於電子表單-人員處理表上傳大頭照電子檔(JPG),於報到且繳齊應交文件後三週內製卡,新進同仁製卡完成後,服務證將傳遞回任職單位。
★兼任教師:
兼任老師如有使用服務證需求,請填寫附件「國立清華大學服務證申請表」,連同照片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
★如何申請換/補發:
如因遺失、損壞或其他原因而須重新製卡者,請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校內其他系統→校園電子票證掛失/補發」申請,系統操作流程如附件。重新製卡須酌收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領取方式:
申請換發之服務證完成時,將以EMAIL 通知,請同仁收到通知信件後,請至人事室領取服務證。
※如系辦需整批領取該系所老師及助理服務證,請先電話通知人事室,俾利作業,謝謝。
※如對上述作業有疑義者,請洽人事室承辦人王怡婷小姐,分機33155。